心系群众办实事 公证服务解民忧——韶关市韶州公证处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纪实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在苏某没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你作为苏某的侄女,是可以继承苏某的遗产的……”不久前,市民小苏来到韶关市韶州公证处寻求帮助时,得到经办公证员耐心细致的解答。经办公证员依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小苏顺利办理继承公证。原本“无主”的房产顺利地找到了新主人。  

市民在现场咨询。

这只是韶州公证处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公证作为司法行政部门重要的服务窗口,具有根植社会、服务社会的天然属性。连日来,韶州公证处立足工作实际,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举措,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公证温情服务关爱特殊群体

特殊困难群体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对象。韶州公证处通过公证温情服务以及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送去了暖心关爱。  

“对五保户、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体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可由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免收公证费用;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群办理公证业务,在当事人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并查实后,酌情减免公证费用。”韶州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对年满70周岁的老人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重病患者、参战老兵、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特殊群体,韶州公证处给予优先办理公证的服务,并可由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业务,在当事人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并查实后,酌情减免公证费用。  

为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韶州公证处开展了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从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预约申请的方式,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满足群众需求,韶州公证处还积极为老年人办理家事遗嘱、温情遗嘱、意定监护及相关业务,让当事人有更好的服务体验。  

今年2月底至4月24日,为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免费办理继承等公证5宗,为80岁以上老年人预约及办理免费遗嘱8宗,为残疾人、老年人免费上门3宗。  公证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为方便老百姓、企业办理公证的急难愁问题,韶州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及“减证便民”措施,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至25个公证事项。公证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能获取政务数据信息或可进行在线核查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韶州公证处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针对群众办理公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难以提供的痛点问题,采取主动核查、证人证言、告知承诺、保证声明等方式妥善处理,切实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部分公证事项可通过“广东省韶关市韶州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城市服务”“广东法律服务网”等平台在线申办,进一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此外,韶州公证处还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与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联合,通过咨询摆摊、上门办证、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社区群众及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普及民法典及公证法律知识,派发宣传资料,同时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2月底至4月24日,进行民法典宣讲1次,送法进社区6次,收回调查问卷38份。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群众办实事,需要用心用情,需要广泛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此,韶州公证处积极推进优质公证服务开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举办公证开放日活动、设立群众意见箱、意见簿、制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韶州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证据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方面积极介入民生领域,办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公证事项,为公民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合同协议、保全证据、提存等业务开展,积极介入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公证手段切实保护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海霞 通讯员 张晓华 何森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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