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管理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1日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多渠道进行宣传贯彻,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管理,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为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排污许可政策法规解读,营造企业守法、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该局积极建立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并根据我市实际制订《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方案》。  

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18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1083家次,行政处罚案件共17宗。针对我市畜禽养殖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情况,该局将畜禽养殖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重点打击畜禽养殖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同时,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危险废物治理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该局将探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制度联动,加快实现我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柏华 通讯员 欧阳群丽 邓婷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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