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加强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韶关中院坚持以学促行、以改促行,不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1

优化执行立案手续

将利民便民落至实处

针对辖区法院执行立案要求不统一、材料流转不畅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立案工作的指引(试行)》,将执行案件划分为普通执行、恢复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复议、财产保全等5类,明确立案所应符合条件、所需提供材料等标准,进一步规范立案手续,促进立案、执行环节有效衔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印发《关于申请执行时无需提交生效证明的通知》,明确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无需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工作人员查询法律文书生效信息,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录入法律文书生效信息,将该项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对因填报不及时造成当事人不能及时立案执行的情况予以通报,为优化执行立案工作夯实基础。

02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集中发力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效果。快速处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置换保全案,在征得当对方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申请人提供与保全申请金额相等的银行定期存款进行担保物置换,于庭询次日作出变更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避免申请人因担保房产无法及时解封导致贷款续贷业务受阻,影响公司经营;顺利执行赵某华等涉黑执行案,追回执行案款,避免204户居民因需重新垫付专项维修基金遭受损失,赢得群众一致认可。

03

延伸司法服务

开展“为民服务、送法进社区”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保护妇儿权益、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及扫黄打非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助力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开展卫生清洁活动和文明交通疏导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养成爱护环境卫生和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彰显法院干警关心群众、服务社区的担当和作为。仅3月以来,韶关中院已有党员干警116人次进入社区,开展党建指导、法治宣传、文明劝导和环境清洁等活动221场次,活动时长约513小时。

作者:黄健婷

编辑:刘璐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