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小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梁韶灵、陈曦、周伟源,秘书长高振忠参加会议。副市长陈磊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联工委副主任陈晓明为与会人员作专题辅导。始兴县人大常委会、乐昌市坪石镇人大、市发改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继作交流发言。会议还收到曲江区人大常委会、市文广旅体局、南雄市珠玑镇人大提交的书面交流材料。

邓小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韶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五项机制》,认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自觉接受监督,解决实际问题,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坚持人民至上,突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承办单位和督办单位两方案两报告”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短板,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陈磊指出,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权利,也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这些建议来自于基层、植根于群众,是群众意愿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协同,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加强同人大及人大代表联系并听取吸纳意见,将建议办理和推动业务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力求人大代表满意。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赖国斌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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