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小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梁韶灵、陈曦、周伟源,秘书长高振忠参加会议。副市长陈磊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联工委副主任陈晓明为与会人员作专题辅导。始兴县人大常委会、乐昌市坪石镇人大、市发改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继作交流发言。会议还收到曲江区人大常委会、市文广旅体局、南雄市珠玑镇人大提交的书面交流材料。
邓小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韶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五项机制》,认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自觉接受监督,解决实际问题,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坚持人民至上,突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承办单位和督办单位两方案两报告”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短板,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陈磊指出,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权利,也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这些建议来自于基层、植根于群众,是群众意愿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协同,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加强同人大及人大代表联系并听取吸纳意见,将建议办理和推动业务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力求人大代表满意。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赖国斌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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