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人大党组工作制度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巩固和深化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年工作,对2017年2月22日印发的《中共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提交2021年3月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91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提交修订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反复研读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学习借鉴了省内兄弟市及外省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了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组(委)、各工委(室)的意见建议。  

修订后的《中共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议事制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决策、议事纪律,明确了党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组织原则以及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作者:市人大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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