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再取消和下放29项行政职权事项

记者昨日从市编办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我市再取消和下放29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

据市编办负责人介绍,为推动简政放权,按照“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的要求,本次取消了市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等20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

按照重心下移、就近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本次将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审批、县内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企业经营审批、兽药经营许可等9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给县(市、区)政府实施。

近年来,我市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大量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取消了257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积极推动行政职权重心下移,赋予县(市、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共委托下放196项市级行政职权给县(市、区)政府实施。

为确保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职权事项能顺利落地,我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

对取消的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再予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

对下放的事项,各地要切实做好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韶关日报记者 薛柏华 通讯员 许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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