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潘丽梅:让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得到更有力司法保障

“8日下午,我们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两份报告高度总结了我国过去一年在司法领域取得的成绩,让我看到了国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当“三八”国际妇女节“偶遇”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市雅鲁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潘丽梅不但在午餐间隙和代表团全体女代表一起庆祝了节日,还听取了两份干货满满的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潘丽梅。图片由本人提供

说起“两高”工作报告,潘丽梅表示,自己从报告中可以看到,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操心事和烦心事开展司法工作,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反映了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在环保领域深耕多年的潘丽梅最关注的依然是报告中关于生态环保的相关表述。据其介绍,过去一年,我国法检系统在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和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上都取得了亮眼的成绩,为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了强大司法保障。  

潘丽梅表示,在较早前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国在2020年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的目标任务,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报告还指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并提出了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的预期目标。她认为,无论过去还是将来,我们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候,都不能少了司法“护航”。  

“在工作和调研中,我发现,有关部门出台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明确了操作具体规程,提高了监管力度,使危废管理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方向发展,但这些法规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不少漏洞。”潘丽梅告诉记者,由于部分群众与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加之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的认定不够全面,基层管理机构人员不足,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使危险废物实际管理工作开展得“举步维艰”。  

为此,她建议国家从顶层到基层构建连贯的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体系及健全监管机制。通过加紧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缮,使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在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过程中,拥有强力的管理措施与执法依据,让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得到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法规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的同时,通过市场调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打破区域间的限制,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质量与效率。重视基层监管,持续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体系,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现场查处力度,促进企业落实相关要求。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俊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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