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韶关全面深化改革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对照世界银行、国家及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出台《韶关市开展营商环境补短板强优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个优化营商环境4.0版本,力争通过补齐短板、建强优势,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从全省第三梯队跻身全省第二梯队。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8年以来,由市发改局牵头,先后出台2018年、2019年、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方案,为我市打造全省营商环境“高地”夯实了基础。在2020年省组织开展的营商环境试评价中,我市在全省21个地市排第十二名,位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第三。
本次出台的4.0版《方案》,与之前的1.0版、2.0版和3.0版相比,内容覆盖面更广、要求更高、力度更大。《方案》囊括了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等19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全力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对标对表《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方案》将我市的改革任务与省确定的19个评价指标逐一对应,明确相关改革任务的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及牵头市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以此作为工作考核的标准,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韶关样本。《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扎实推进改革。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要强化督查督导,确保每一项改革任务举措“能落地、有回音、出成效”。
来源:韶发改 邵芳彩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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