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 让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和内在规律。绿水青山引来金山银山,生态优势就是经济优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韶关是广东资源资产最丰富的地市之一,如何将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是韶关当前要积极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也是韶关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韶关要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大力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努力走出一条既符合韶关实际又具有借鉴意义的资源资产价值化路子,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韶关样板。

一、坚持全面摸清资源资产家底,解决好资源资产价值如何发现的问题

发现资源资产价值是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的第一步。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是当前资源资产价值化的难题之一。韶关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域内南岭山区是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两屏三带”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的核心区,是广东重要的生态屏障,被誉为“地球同纬度上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块绿洲”,森林资源丰富,可用于生态资源价值化的空间巨大。韶关地处南岭巨型纬向构造带中段,国家级重点成矿带南岭成矿带横贯全市,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种类较齐全,多种矿产资源禀赋居全省前列,地热温泉、矿泉水资源丰富,开发价值潜力大。韶关岸线资源丰富,辖区江河密布,年平均水资源量以及人均水资源量均居全省首位,北江流域是下游广州、佛山等大湾区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域内新丰县是东深供水工程主要水源——新丰江水库的重要涵养地,有力保障下游城市特别是深圳、香港等地数千万人的饮水安全,为探索流域生态补偿奠定坚实基础。韶关土地面积1.84万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位,是全省人口密度最低的区域,目前土地开发强度仅4.47%,人均土地资源和耕地资源位居全省前列,可保护和开发的潜力巨大。韶关是广东旅游资源、红色资源最丰富的地市之一,全市有旅游资源单体903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30个,境内有红色革命遗迹、遗址502处,发展生态旅游、康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资产,是韶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提供了广阔空间。韶关要摸清资源资产家底,建立资源资产价值发现机制,加快把大量有价值的资源资产挖掘出来。一是统一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调查。抓住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契机,充分利用现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林业调查等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清查)成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调查,掌握全市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全面摸清资源资产家底。全市各行各业要认真梳理各自的资源资产,加强统筹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探索建立资源资产价值发现机制。突出岸线、流域、矿产、森林和闲置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资源资产动态发现,把有价值的资源资产挖掘出来,做好分类动态管理,该保护的坚决保护好,可开发的科学开发好,推动实现资源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提升资源资产信息化水平。推动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的深度融合,建立统一的分类体系、技术标准和数据库标准体系,将原有各类自然资源标准体系进行梳理、融合,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自然资源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推进国土调查成果与矿产、水、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的实质融合。

二、坚持激活沉睡的资源资产,解决好资源资产产权如何界定的问题

产权明晰是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的重要前提。为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改革目标,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韶关要以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推动明晰资源资产权属关系,为资源资产价值化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土地流转奠定制度基础。完善矿业权相关制度,合理延长探矿权有效期及延续、保留期限,分类设定采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机制。二是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探索建立市、县(市、区)政府受委托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确权,依法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然资源资产享有合法权益。三是科学统筹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研究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做好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湿地、大江大河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全市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信息化管理,让各类资源资产产权清晰、归属明确。

三、坚持让绿水青山有价可依,解决好资源资产价值如何评估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发现资源资产是有价值的,确定权属关系后,只是迈出资源资产价值化的重要一步。如何确定资源价值衡量尺度和标准,成为资源资产价值化面临的一大难题。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是正确认识和评价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基础性工作。《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韶关要积极争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探索资源价值定价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评估各类资源价值,破解“绿水青山无价”难题。一是找准价值评估方法。加强价值化理论研究,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理论、市场配置和交易机制等重大问题研究,探索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等生态资源及生态产品简便易行的价值理论与可复制可推广的核算方法体系。二是试点探索价值评估。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其价值实现机制,制定符合韶关实际的价值量化标准体系,选取条件比较成熟的县(市、区),对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农用地资源、珍稀濒危物种资源、大气资源和岸线资源进行评估核算,编制试点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表,合理确定各类资源资产价格,让生态“家底”贴上“价格标签”。三是拓展价值核算应用。建立能准确体现韶关特点,科学反映自然资源各种状态的负债表体系,全面记录当期自然资源管理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同时,搭建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确保自然资源资产不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四、坚持推进资源资产价值最大化,解决好资源资产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

如何实现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互动双赢?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找到资源资产价值化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2021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是一项理论性强、政策性强、操作性强的系统工程,韶关要坚持共建共享共赢,因地制宜、重点发力,推动制度创新、试点实践和政策制定,探索多元化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打通资源资产价值转化通道,向绿色要红利,让“好山好水”有价值实现的途径。一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积极推动水资源流域下游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上游通过资金补偿、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多元化方式建立横向补偿机制,争取开展水资源贡献率生态补偿试点。对于供给和消费、保护和受益关系明确的生态产品,开展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坚持“谁损害、谁修复”,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将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让破坏者付出相应代价。二是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争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鼓励“生态银行”“两山银行”等模式,通过租赁、置换、入股等方式集中自然资源资产并开展整体运营,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商发展优势产业,提升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整体价值。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化机制作用,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特许经营权、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在南岭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试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等其他类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产品内在价值的显化和外溢。三是提高资源资产利用效率。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合同或协议条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建设完善市土地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我市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资源资产价值化,探索多种价值化实现模式,以国企改革为切入点,通过国有企业平台,盘活整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国有资源资产,实现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以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清理现有矿业探矿权和采矿权,通过科学论证,合理划分可采区、禁采区,统筹考虑市场供给基础,整合“小、散、乱”矿业企业,实现现有矿产资源价值最大化。四是推动重点领域资源资产价值化。大力推动土地资源载体的增值和外溢,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连片征收储备地,多管齐下盘活利用存量闲置用地,以土地储备为抓手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和片区综合开发,多渠道争取上级配置更多用地指标,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和提供资源。积极争取省以基础立法为途径,明确岸线开发利用方面的规定,以韶关为试点先行推行,探讨以特许经营或政府资源有偿出让等模式实现岸线“资源转变为资产”目标。创新发展生态农林业、生态产品加工等产业,利用优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进入式消费”模式,特别是依托水源清洁、气候适宜、空气负氧离子含量高等生态优势,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为契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康养产业,发展森林和田园风光养老、禅修养老和温泉养老。

五、坚持大抓生态保护,解决好资源资产价值如何保护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为了让人民过得更好一些,如果付出了高昂的生态环境代价,把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都给破坏了,最后还要用获得的财富来修复和获取最基本的生存环境,这就是得不偿失的逻辑怪圈。总书记指出,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资源资产越保护就越有价值,同时资源资产越有价值就越能激发保护的积极性。省委把韶关定位为北部生态发展区,强调要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省委书记李希要求北部生态发展区要以优良的生态供给对接融入“双区”建设。良好的生态是韶关最突出、最响亮的品牌,保护好生态环境既是韶关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是对“双区”建设的最大支持,更是韶关把资源资产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的重要基础。韶关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彻底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坚持改革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积极争取省更多生态文明方面试点放到韶关,全域推进生态保护治理,守护好韶关的绿水青山,提升生态产品溢价潜力。一是注重规划引领推进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市主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设立粤北地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固废危废处理处置和碳中和等的研究试点,推动实现高水平生态保护。二是注重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保护。明确自然资源使用者对生态影响伤害的行为底线,全面推行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失信“黑名单”、异常名录等机制,把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切实保障生态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负荷的维护。理顺部门间的资源资产保护责任衔接机制,建立工作配合机制,逐步完善部门互动沟通、统筹协调、审慎联动的保护治理机制。强化无为问责和有为激励,抓机制完善,笃实生态产品生产者为载体的政策激励机制,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构成的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公共产品PPP供给的合作新机制和治理模式。三是注重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生态领域反腐败力度,紧盯“林、水、矿”等地方生态资源领域开展精准监督,坚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用,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突破“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定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倒查追责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保护生态良好氛围。

文字:中共韶关市委书记 王瑞军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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