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哪些人可以办理退税?依据税法规定,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及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目前,市民可通过网络申报、集中申报、委托申报、寄托申报、邮寄申报及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多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办理。
据了解,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网络申报最受广大市民欢迎,申报过程方便简单。“今天知道可以进行申报个人退税后,很快就登录软件操作了,现在已经成功提交申请,等待着退税,十分方便。”市民张伯说道。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楚瑶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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