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近日,曲江区积极实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优惠政策。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等文件规定,曲江区对小微企业实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需现场签署“小微企业”承诺书即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不需另行提供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非小微企业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为将这个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区有关登记部门通过张贴公告、在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材料及承诺书,方便小微企业申请人查阅、索取。承诺书除可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领取外,也可自行登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自实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优惠政策以来,已有多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缴不动产登记费。该承诺制优惠政策受到了企业、个体工商户们的点赞,也帮不动产登记部门解决了一难题:以前在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该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很难界定,而企业又难以提供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无法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现在好了,有了这个承诺制,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免缴不动产登记费,让小微企业能实实在在的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同时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也提醒企业,若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被纳入行业信用记录,需全额补缴免缴的不动产登记费,并承担因虚假承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作者: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刘小平

编辑:刘璐

责编:陈云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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