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特别是在提出建设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的目标后,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严守红线 高水平保护林地资源

从2015年至2017年历时2年多,采用高清卫片、遥感影像等先进技术手段,科学划定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了全市森林红线133万公顷,林地红线145万公顷,湿地红线3万公顷,物种红线含各级自然保护区24个。林业生态红线分为Ⅰ、Ⅱ、Ⅲ、Ⅳ级共4个保护区域等级,根据不同的保护区域,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管理措施,确保林业生态红线“划得准、守得严”。同时,以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市林业局积极将林业规划积极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力配合推动全市“多规合一”。 

2018年以来,市林业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绿盾”“红线”等林地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韶关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外,还与市国土局联合开展了2次卫片执法专项检查,与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数次关于林地监管的检查执法。持续开展的林地保护专项行动,震慑了破坏林地等违法犯罪,有效守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目前,我市生态公益林面积970.3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45.6%,其中一、二类林率达85%),有林地面积19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05%、森林蓄积量达8966万立方米,各级林业类自然保护区24个,各级湿地公园11个,森林资源总体状况的主要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严管“四个一” 强化源头管理

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森林是水源的储存所、空气的净化器、生物的栖息地,是一切生态的源泉,守护好每一片森林,是林业人责无旁贷的担当,也是落实市委书记莫高义提出高水平生态保护的具体行动。实现高水平生态保护,重点在强化源头管理。市林业局将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公益林等生态重要地区森林资源的管护,确保资源安全。 

近年来,我市认真执行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严格林地管理,规范林木采伐,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到严管“一寸地”,严格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后的守护政策,将林业生态红线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狠抓“一把刀”,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中将天然林采伐指标设定为零,并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检查,加大滥砍滥伐资源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杜绝“一把火”,全面落实《韶关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着力固化宣传教育、火源管理、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预防“一条虫”,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报,定期开展网格化普查,抓好检疫预警和防治工作。 

据悉,2012年,我市实施《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封山育林工作的议案的决议》,建立了全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森林航空消防基地,成立了专职森林消防队伍11支、队员553人,全市封山育林面积1396万亩,配备专职护林员4306人,大力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多措并举  确保绿化成果

我市积极开展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矢量化工作,确保我市森林、湿地资源管护到位,落实了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曲江罗坑、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翁源青云山、华南虎共四个保护区开展了极小种群保护与繁育项目,防止野生植物物种灭绝。 

我市积极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把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全市7988株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编号、设置标准,安排保护人员,确保古树名木保存率100%。 

接下来,我市将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森林资源管护的相关政策,继续加大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力度,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森林资源联合管理机制,及时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守护好韶关的绿水青山,为全市经济绿色发展贡献力量。(韶关日报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黄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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