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民生实事项目已完成,交出了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送上棉被、保暖内衣等。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我市城、乡低保最低月标准由2019年的702元、484元分别提高到772元和532元,全市累计支出低保金23650.9万元,惠及全市城乡低保27737户、52308人,无劳动能力精准扶贫对象21057人。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174.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9823人次,人均救助水平1194元/人次,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140.2万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8070.24万元,受益人群达7261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39.17万元,受益人群达300多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和235元,全年发放困难生活补贴19413人,发放金额为3696.6万元;发放重度护理补贴47152人,发放金额为12168.4万元,受益人群达6万多人。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人士介绍,城乡低保标准是由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对我市的消费水平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确定了韶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人均最低标准。此外,该局在完成民生实事的同时,切实做好对低保及特困人员在寒冬的基本生活保障。他还表示,继续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兜底保障功能,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廖卓敏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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