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修订的《韶关市户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于昨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取消我市原有的参保要求和居住年限等落户条件,全面取消我市城镇落户限制,实施在居住地设立的城镇居民户口公户登记户口的“零门槛”政策,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纷纷给予点赞。
据了解,新规彻底消除农村居民、外来人口等的落户障碍,推动人口加速向城镇聚集。此次“零门槛”落户实施后,不仅解决无自有产权房屋的群众落户心愿,也将促进完善我市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其意义可谓重大。
为贯彻落实好“零门槛”政策,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市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韶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了政策解读,并组织对全市各基层派出所和户政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确保做到每个窗口人员都懂政策会操作。同时,公安机关同步实施一系列便民措施。如对省内人口迁入我市实施一站式办理,不需要再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在核验户口簿时,对户口簿登记的籍贯、出生地、婚姻状况和文化程度等其他非主项目信息不全或有误的,结合申请人书面承诺通过各级信息系统进行核验进行容缺受理等等,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认为,新规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修订的,是与时俱进的产物。新规降低了市民在居住地设立城镇居民户口公户登记户口的门槛,明确了入户乡村的基本条件,简化办理的程序和材料,并放宽人才引进入户门槛。新规对市民户籍的办理有积极的指引作用。
而普通市民对于新规的正式实施,普遍持积极欢迎态度。来自湖南的邵女士在韶关经营装饰材料多年,对韶关情有独钟的她一直想落户韶关,但因受一些条件限制,一直未能遂愿。此次新规全面取消韶关城镇落户限制,实施在居住地设立的城镇居民户口公户登记户口的“零门槛”政策,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惊天大喜,“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过几天我就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争取在春节前成为真正的韶关市民。”她开心地对记者说道。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廖卓敏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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