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化名),成功执结一起涉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80后”肖某(化名)与李某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肖某向南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小孩肖某某由原告肖某抚养,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给原告肖某,直至肖某某年满18岁止,并支付肖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后肖某多次催款无果,于2019年5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李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肖某支付8650元。经南雄法院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调查,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李某某亦长期下落不明,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去年10月,该案恢复执行。在得知肖某与李某某现均在广西南宁市后,经慎重考虑,南雄法院的执行干警联系了当地法院,奔赴千里来到广西南宁市。
在当地法院及公安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向肖某支付了执行款项8650元。双方还就支付抚养费事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自2020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通过微信转款给付肖某500元,直至肖某某年满18周岁止;李某某每月可探望肖某某4次,由肖某对李某某探视提供协助。至此,这场跨越千里、持续近一年的涉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文字:赖铭
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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