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典型案例”

1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共21个,内容包括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服务“双区”建设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为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中小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解危纾困、助力重生。

 其中,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广东活力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活力啤酒厂有限公司、韶关活力啤酒经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典型案例。

1.基本案情 广东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股份公司)的前身为韶关啤酒厂,成立于1987年,是当时广东省为数不多的大型啤酒生产企业。后受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历史债务负担沉重等因素影响,企业亏损不断攀升,严重资不抵债。

 2010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韶关中院于同年8月20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于2011年3月24日裁定宣告活力股份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发现活力股份公司与韶关活力啤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啤酒厂公司)、韶关活力啤酒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经营公司)存在资产、经营、人员混同的状况,导致资产处置出现困难,且3家企业均有资不抵债的情形。为此,韶关中院建议将3家企业一并进行破产清算,整体进行评估和拍卖。

经韶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申请,韶关中院于2011年8月5日分别裁定受理活力啤酒厂公司、活力经营公司破产清算案。据审计,3家企业负债总额达8.5亿元。

2.审理情况 受理对活力股份公司破产申请后,韶关中院指定了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保障啤酒生产设备不因停产而贬值、企业职工不因停产失业,韶关中院依法建议在企业资产处置变现前维持低负荷封闭生产,以竞标加摇珠的方式确定由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共同作为3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并经过协商使管理人自愿降低了报酬;通过投标决定拍卖机构,并促使拍卖机构自愿大幅降低拍卖佣金。

3家破产企业资产拍卖期间,韶关中院邀请了国内两家大型啤酒生产企业参与竞拍,并最终由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高出资产评估价将近30%的1.9亿元购得。拍卖成交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韶关市设立了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全部接受了原破产企业在岗的、愿意到新企业就业的职工。

因管理人发现企业可能存在注册资本被抽逃、出资不实等问题,需要进行诉讼,所涉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终于2016年12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调解结案。2017年12月19日,韶关中院分别裁定终结3公司的破产程序。

3.典型意义 本案实现很多突破和创新,如受理破产申请后,决定继续低负荷封闭生产、清理库存,极大保全了企业财产价值,有效稳定职工情绪;面对3家企业存在资产、经营、人员混同的状况,提出合并破产建议,创造性地以税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有助于资产快速市场化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设定准入条件,依法以竞标加摇珠的方式选定、更换管理人,提高审理效率;在资产处置上采取整体打包,成功引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摘牌取得资产,同时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多方协调承担市场主体出清成本,通过自愿降低管理人报酬、拍卖佣金以及争取抵押权人支持等方式,使得破产企业所拖欠职工债权全额清偿。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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