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交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浈江交警大队、浈江区应急管理、浈江区消防、市公共汽车公司等,在市公共汽车公司内广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按照演练即实战的要求,在演练开始前,各个应急救援工作组仅进行简单交流,并未规定各组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模拟环境条件,一切从实际实战出发,待各小组进入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应急救援要求,自行灵活采取措施处置。
演练开始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随机模拟在浈江区浈江大道南六公里处路段,公共汽车公司驾驶人驾驶一辆公交车,车上有乘客20名,在行驶过程被一辆小客车“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对乘客进行紧急有序疏散,保护事故现场,并向110报警。在处置过程中公共汽车车尾部突然冒烟起火,情况紧急。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划定交通管制区域,防止危及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按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进一步核实“事故”车辆和司机的相关信息,做好紧急灭火的前期工作,消防车辆到达后,执勤交警迅速引导消防车进入防护区域进行灭火作业,合力快速处理“事故”并救援,成功将“火情”化解,及时消除了路面事故导致的安全隐患,应急救援演练结束。
此次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紧贴实战要求展开,有效检验了浈江区多部门联合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达到了检验应急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同时,还检验了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过硬的业务技能和心理素质,起到很好的效果,为今后处理事故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实践经验。
文/图: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骆军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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