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对市委网信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市贸促会、韶关学院医学院、广东北江中学、市田家炳中学、粤北人民医院、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八轮巡察,时间从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下旬。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网信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党校,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粤北人民医院、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韶关学院医学院、广东北江中学、市田家炳中学,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贸促会,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医疗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1日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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