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烧纸钱引发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女子怀疑自己散步时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为了辟邪在马路边烧纸钱引发火灾。近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李某暂住于仁化县某矿区。2019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在某山场附近散步,回来后感觉胃痛,吃药打针都不见好。隔天,李某去市场买菜时胃又疼得厉害,附近一老太与她闲聊,她向老太说了去山场附近散步回来胃痛的事,老太便说她胃痛是因为散步时遇到“不干净”的东西,需要到散步的地方烧些纸钱辟邪。  

由于胃痛不见好,于是,李某在某天中午时分购买了纸钱和线香,带至其散步的山场路边,使用打火机在山脚处将纸钱点燃,燃烧中的纸钱被风吹至山脚的干草处,从而引燃干草,导致两片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经鉴定,被火烧林地总面积为6.52公顷(97.8亩),被火烧林地为灌木林。被告人李某于当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李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通讯员 欧吉琼 张美艳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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