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起纠纷 法院执行妥化解

近日,新丰法院分赴沙田镇和遥田镇两地,在一日内顺利执结两起执行案件。当日,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出所代表和村委干部等人应邀到现场见证执行。

邻居砌墙引纠纷  强制执行促通行  “由于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由新丰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新丰法院副院长潘继革一声喝令下,法警立刻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工作开始了。

拆除围墙现场。

据悉,张某与王某均居住在新丰沙田镇某村,二人房屋相邻。2020年5月,王某在双方房屋之间砌起一面围墙,封堵通道,导致张某无法通行,二人因此发生矛盾,后经村委、派出所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无果,张某遂诉至新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通行权,应当清除障碍、恢复原状,依法判决王某拆除所砌围墙。判决后王某却一直未履行该义务,后法院经张某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法院干警抵达现场后,王某家属一度不肯开门让其进入,认为所修建的围墙是为了保障安全,且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因此不该被拆除。随后,村委会工作人员对王某家属进行安抚,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劝服其开门配合执行工作,并由工作人员对围墙进行了彻底拆除。

随即,执行干警一行又匆匆赶往遥田镇某村执行另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屋旁竹子存隐患  强制执行保安全  该案中,同为邻居的当事人钟某与钱某,在各自房屋附近种植了树木和竹子,但这些林木均对双方的房屋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二人因此引发纠纷。

2019年12月,经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钟某与钱某同意各自砍伐自家房屋旁种植的树木和竹子,并自此不再种植树木和竹子,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后,钟某履行了大部分清理义务,但钱某却一直未履行。钟某遂起诉至新丰法院,要求钱某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义务,并获法院支持。但法院判决生效后,钱某依旧未主动履行,法院遂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干警前往强制执行。

“你们不能砍掉我的竹子,我这里面还种了很多东西,砍了我这些东西怎么办!”执行过程中,钱某及其家属一度情绪激动,多次干扰、打断执行工作。为使工作顺利推进,当地人大代表和潘继革对其耐心劝导,详细阐释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最终取得了钱某及其家属理解。

砍伐竹子现场。

“砍掉这些竹子,看似简单,其实工程量很大。因为电线缠绕在这些竹子上,稍不小心就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所以我们请了当地供电局帮忙,断电后剪断电线,再让工人砍伐竹子,待全部清理完毕,再让供电局接驳电线恢复通电。”潘继革介绍,当日,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努力,全部竹子才终于顺利清理完毕。

作者:陈怡成 黄苏静

图片:罗乾君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