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韶关法院切实担负政治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今年9月底,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180件,结案率99.5%;判处罪犯428人,涉黑案件重刑率44%。
强化组织领导 高站位统筹推动专项斗争
韶关法院深刻认识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做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市法院均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专项斗争统筹协调,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商协作,减少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分歧,杜绝“边审边补”情形。
韶关中院积极通过调度、督导、通报等方式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每两周召开全市法院重点工作调度会,强化督导问效,不断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坚持依法严惩 高质量审判涉黑涉恶案件
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打狠打深打透,依法铲除了庞志军、黄友芳、李集林等一批黑恶势力。
2019年12月,韶关中院对庞志军等1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判处庞志军无期徒刑。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原则,对黑恶势力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嚣张气焰,形成强大震慑。
在已审结生效的涉黑恶案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6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7人,无期徒刑1人。
建立涉黑案件集中管辖、重大涉恶案件异地管辖和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工作机制,有效确保全市涉黑恶案件审理进度可控、质量过关。严格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律师诉讼权利,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聚焦“黑财清底” 高效率推进财产刑执行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对2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刑1.44亿元。建立执行程序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审执联动,有效提高涉案财产处置效率。
今年9月,韶关中院对龙广等1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4亿元。大力开展“雷霆行动”,强化执行措施运用,对涉案财产种类多、数量大、利害关系人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指派专人组建专班,切实加强执行攻坚,全力提高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和入库率。目前,已执行到位1.03亿元。
着眼长效长治 高标准参与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行业清源”中的作用,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103份,帮助整顿行业乱象、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推动“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落到实处。乐昌法院针对镇政府日常监督管理及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的2份司法建议,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切实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强化案例选编应用,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矩阵集中宣传报道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全力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文字: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青
责编: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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