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理期可否工间休息?相关解答请看这

俗语说,女性能顶半天。随着用工模式的日益丰富,女职工在当下的社会里,无论是从业数量还是岗位结构都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女性成为重要的岗位支柱。但是,女性生理特点决定了女职在生理期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体状态:有些女性在生理期期间一切如常,有些女性则会在生理期期间出现腹痛、头晕、乏力、腰疼等一系列症状,部分严重的还会发生晕厥。  

如何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好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更好地发挥岗位职责,是摆在用人单位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家在女职工生理期期间也有特殊的劳动保护。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对女职工生理期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生理期来临时,子宫内膜脱落使子宫腔形成伤面,需要一个修复过程,期间身体的正常生理防御机能会相对减弱,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以免引起经血过多、月经期延长;若长期不注意保护,会引起月经不调和其它疾病。例如,女性本身物理体温调节机能差,如果从事低温作业,可能会引发子宫淤血或痛经等。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中有什么责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三、女职工经期可否提出工间休息?

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个案例:小王是某食品冷饮厂的员工,从事冷冻库商品分拣工作。一到夏天,冷冻仓库商品的分拣工作越来越忙,小王每个月的生理期也不得不在零摄氏度以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让她倍感痛苦。最近小王听闺蜜谈到,从事低温作业的女职工在经期可以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于是小王便向主管提出了工间休息的申请,主管却说:“公司那么多女职工,从未有人提出过因为经期要工间休息。如果实在身体不舒服,可以请病假。”为此,小王十分困扰:工厂主管的说法究竟对不对呢?  

据了解,《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妇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三、女职工经期不宜从事哪些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分别规定,“禁止安排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及“不得安排妇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那么,哪种情况算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呢?  

“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低温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  

“冷水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此外,《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指出,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以及《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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