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检干警荣获省“业务标兵”称号

近日,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及“以赛代训”活动,韶关市检察院吴雯仪喜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吴雯仪在领奖台。 

此前,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及“以赛代训”活动,推荐两名选手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活动。参赛选手在承担忙碌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挤业余时间熟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充足的准备和奋发的精神面貌投入竞赛。经过几轮角逐,吴雯仪脱颖而出,最终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第八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文/图:沈   怡 

编辑:姜新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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