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学会在韶成立!

5月26日,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韶关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 “环境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学术研讨会在韶关学院召开。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韶关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王羽梅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内外环境资源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实务的法官、律师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羽梅致辞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韶关学院将充分发挥该校省级立法基地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研究相关理论,配合解决实际问题,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学理论体系,在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服务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姜滨表示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契合了广东省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需要。他强调,研究会要坚持正确立场,服务发展大局;要立足研究前沿,推动理论创新;要理论联系实际,服务法治实践;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举行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揭幕仪式,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会议还邀请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蔡守秋教授等分别作了《析绿色原则》、《湖泊流域环境治理立法的思考—以洞庭湖立法为例》等的主题发言。当日下午,围绕“环境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这一主题,召开了研究会的首次学术研讨会。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通讯员 徐昌龙

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编辑:刘青

责编:黄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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