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9·30”烈士公祭活动

9月30日,是我国第五个烈士纪念日。为缅怀革命烈士,发扬优良传统,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先烈遗志,推动韶关振兴发展,昨日上午,韶关市“9·30”烈士公祭活动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在韶关烈士陵园举行。市委书记莫高义、市长殷焕明、市政协主席王青西等市四套班子领导与全市各界代表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



市四套班子领导瞻仰烈士纪念碑。



公祭活动现场。

韶关军分区领导班子成员,市中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烈属、退伍军人代表,公安民警、驻韶部队官兵代表,浈江区、武江区党政机关干部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共600多人参加公祭活动。



公祭活动现场。



公祭活动现场。



公祭活动现场。

上午9时,公祭活动正式开始,全体人员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全场肃立,向烈士默哀;少先队员面向纪念碑,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莫高义上前整理花篮缎带,出席活动的市领导及参加烈士公祭活动的人员绕纪念碑一周,瞻仰烈士纪念碑,并向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  据了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以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韶关日报记者 李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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