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税务部门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辅导

自2020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的时间从往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调整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为使韶关市民更好地了解、参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政策,韶关市税务部门深化党业融合,并以武江区税务局为试点,创新将医保政策宣传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相结合,于8月29日联合武江区医保局以及市妇幼保健院,走进武江区前进村邹屋社区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

宣传过程中,党员志愿者们通过设立定点政策咨询点和逐户上门宣传等方式,了解居民在医保和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居民最关心的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参保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等政策内容,现场作了详细的解答,让居民们“零距离”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点,提醒广大居民按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医保政策真的是惠民利民,现在的医疗保险缴费服务也越来越方便了,我们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就可以线上即时办理,既省时又省力。”市民邹先生点赞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接下来,韶关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宣传,让医保政策更广泛地惠及群众。

作者:陈敏琳

编辑:李建群

责编:曾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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