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乳源法院审结一宗挪用资金罪案件,被告人林某珍私自挪用企业拆迁补偿金2249122元,参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获刑4年并责令其全额退赔挪用资金。
被告人林某珍原为乳源县某厂法定代表人,该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于2000年停业停产。2012年6月,被告人林某珍作为该厂法人与陈某签订了补偿款为1350000元的该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2018年6月与陈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除原合同约定征收补偿款1350000元外,另行一次性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款878322元及房屋搬迁费20800元,共计2249122元。
因该厂已于2017年10月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单位银行账户,2018年6月,陈某将2249122元补偿款汇入被告人林某珍的个人银行账户。经协商,该厂职工一致同意该笔补偿款按工龄一次性分配给全体职工。
据悉,林某珍从2016年起就投注参与“北京赛车”网络赌博,后因输光了个人资金,收到这笔补偿款后,私自用这笔资金参与网络赌博。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林某珍已将这笔补偿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至今未归还给该厂。该厂职工均未收到任何补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珍利用担任乳源县某厂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挪用该单位资金2249122元用于网络赌博的非法活动,且拒不退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法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林某珍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其退赔被挪用资金2249122元。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建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