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讲活动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

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推动学用结合不够,上热下冷、逐层递减,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等问题,我市深入开展了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宣传宣讲活动,通过实施“百期干部培训工程”,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健全培训制度确保学习监督到位

我市制定了《2018年韶关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培训。目前,全市56个单位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254期,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韶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年8月,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制度,有效调动广大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我市干部外出培训逐年增多的实际,我市切实加强了外出培训管理,规范审批流程,逐级报批,并要求各地各单位举办培训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对重点培训班次,市委组织部派人参与跟班管理,强调培训纪律和注意事项,确保学习到位、监督到位。  

同时,我市注重培训结果运用,将干部个人年度教育培训学分评定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规定年度培训学分考核不满80学分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晋升;年度培训学分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专题培训解决“上热下冷”问题

我市通过党课教育、形势任务报告会、理论研讨班等多种培训形式,深入开展各类学习贯彻活动,解决“上热下冷”问题。

我市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轮训,举办了3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市委书记在研讨班开班式作主题报告。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以及各县(市、区)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了科级干部和村(社区)书记(主任)的专题培训。  

此外,我市将学习活动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党组(党委)是否自觉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和责任,是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经常性任务来抓,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充分发挥党校学习教育主阵地作用

我市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研究制定了秋季学期主体班教学计划,每个主体班均设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性教育等教学单元,课程占总教学课程的70%。  

与此同时,我市完善机制,切实抓好县、镇(街)两级党校建设。切实加强县级党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镇(街道)党校建设任务,实现全市镇级党校全覆盖。依托乡镇(街道)党校,大力开展村、组和社区等基层干部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基层一线,切实解决学习培训“上热下冷”的问题。

广泛宣讲促学习活动深入基层一线

我市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加强网络宣传、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使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深入到厂矿、社区等基层一线,深入到广大干部群众中。  

据了解,市委宣传部编印或发放《牢记嘱托奋发进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一批学习资料。  

目前,我市已在“韶关党员教育”公众号、数字电视“韶关智慧党教”互动专区等党员教育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党员教育学习信息300余条,在“韶关学习”公众号平台推送学习资料400多条。市委宣传部累计到20多个单位开展工矿精神宣讲活动,依托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举办9场主题活动,近500人参加了活动。市委党校选派教师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进行宣讲200多场次。(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通讯员 刘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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