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应依法 房屋岂是“先占先得”?

近日,翁源法院派出13名执行干警,成功对被执行人赖某霸占数月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许某。

2016年,赖某给翁源某地产公司装修,地产公司因没钱给付赖某,便允诺给赖某一处房产用以抵兑工程款,后双方签订购房协议。房屋建好,赖某拿到了房屋钥匙,便以为房屋已经归其所有,就没有去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

岂料,地产公司在赖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许某签订购房合同,将该处房产转手卖给了许某。不久,许某便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只等房屋交付。

“说好了把房子给我,用作抵兑工程款,怎么就给卖了?”2017年,得知房屋被转卖,赖某找到地产公司进行质问。后经协商,双方达成合意,地产公司给付赖某工程款,赖某放弃房产。

两年过后,赖某依旧没有拿到工程款,许某也始终没能等到交房,二人因此分别将地产公司诉至翁源法院。与此同时,因担心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持有房屋钥匙的赖某抢先一步搬进房屋,住了下来。

法院依法审结上述两案,分别判决地产公司支付赖某工程款34万元,交付房屋给许某。法院判决生效后,地产公司仍旧“无动于衷”。这边许某急着收房,那边赖某因没有拿到工程款拒不腾空房屋,当起了“钉子户”。无奈之下,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涉案房屋小区张贴公告,责令赖某尽快迁出。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向赖某释法析理,告知其理应凭法院判决向地产公司追讨工程款,或申请强制执行,而非通过霸占房屋等“非常手段”兑现自身权益。后见赖某仍旧无搬离迹象,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清场。

图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劝导。

因为前期已经对赖某做了大量的劝导工作,清场当日,其并未阻拦前来清场的法院干警,清场一开始进行得较为顺利。但与赖某同住该房的赖某弟弟及弟媳,看到自己的物品被搬出房屋后,情绪激动,赖某弟弟甚至横在房门前不让执行法官进入,并企图暴力对抗。经说服教育无果,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法院。

随后,执行干警在赖某配合下有序清场,将屋内物品悉数搬运至存放地点,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许某。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赖某弟弟进行了批评教育,释明赖某强占房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并告知其暴力拒执属违法行为及面临的法律后果,令赖某弟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赖某弟弟亦当场自愿写下悔过书交予法院。

目前,赖某已就工程款支付事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亦正依法对该房地产公司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控,良好开展该案执行工作,以期尽快兑现赖某合法权益。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责编:薛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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