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让我拿回了我的钱,我真的特别感谢法院和梁法官……这次的诉讼经历使我更相信法院的公信力,以后有纠纷要信法院、找法院。”近日,武江法院梁增有法官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马某的感谢信。
原来,马某本欲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袁某的房子,在支付了20万元购房款后却由于家庭原因不能继续购买。取得袁某同意后,马某委托房屋中介将该房以78万元的价格转售给孟某。
后孟某向袁某支付了53万元现金,剩余25万元需使用贷款。由于孟某的贷款审批需要一段时间,袁某便要求马某再支付5万元“购房担保金”和2万元“转售补偿金”。马某按要求支付后,袁某写下一份承诺书,承诺在收到孟某支付的25万元贷款后,将马某之前支付的25万元购房款和“购房担保金”退回。
然而,袁某在收到孟某的钱后,却没有按照承诺将马某的25万元退回,并且还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拉黑”了马某微信,玩起了失踪。为了追回辛苦攒下来的25万元“血汗钱”,马某尝试找袁某的亲戚朋友打听其下落,在袁某可能出现的地方苦苦蹲守,但均未果。绝望之中,马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袁某诉至武江法院。
案件开庭审理当日,袁某称其在外省不能到庭,委托儿子袁某华到庭应诉。袁某华在庭审中表示,父亲袁某确实多收了马某25万元,愿意返还该款项,但他认为,马某也存在违约行为,所以不愿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考虑到双方实质争议并不大,承办该案的梁增有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向袁某华详细讲解了国家打击失信行为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使其了解其父亲的行为属不当得利,不受法律保护,建设诚信社会,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通过梁法官的释法说理,袁某华认识到父亲行为的错误,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向马某支付了25万元购房款及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原本以为要几个月后才能拿到法院判决,甚至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追回购房款等费用,没想到庭审当天便全部追回。马某难掩内心的激动,紧紧握住梁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并于几日后专程到法院送来了这封感谢信。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责编: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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