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切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昨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李红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切实维护人民安全和健康。要持续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慎做好发热筛查等工作,发现疫情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要深入实施“1331”三甲医院集群发展战略,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更好地守护人民健康。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前哨”作用,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要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医疗团队,切实壮大我市医疗卫生力量。要压实县(市、区)抓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每月召开现场会议对各地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现场检查评估,推动各县(市、区)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听取我市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方静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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