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毒”粽被判刑

端午吃粽子,是由来已久的民间习俗。以往,粽子只在节日期间有售,如今,粽子销售已经逐渐日常化,市民平常在一些早餐店便可一解馋涎。

(图片来源于网络)

然而,为了赚取更多利润,部分商家竟在粽子上动起了歪脑筋?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9年5月初,黄某在浈江区经营早餐店期间,为了使自家粽子糯米与粽叶不粘连,粽子吃起来口感更佳、销量更高,便在蒸煮粽子的水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并将通过这种方法做出来的粽子,卖给街坊邻居食用。


几天后,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受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黄某店里的粽子进行抽检,检测出粽子里有添加硼砂成分。


当月27日,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了在场发现的全部粽子  及白色物质硼砂1袋。


经检验,被抽样的粽子检出硼酸,不符合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给浈江区公安局受理。同年9月,黄某被抓获。2020年3月,浈江法院依法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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