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暴露狂”被警方拘了

记者今日从浈江警方获悉,日前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南郊公交站一“暴露狂”已被警方行拘。

6月3日,韶关某网发布一则新闻,称6月2日下午,一名群众在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公交站拍摄到一名骑着电动车,戴口罩的男子裸露下体。

该文发布后,网友阅读量达3.8万,参与评论的网友近千人。该男的丑恶行径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浈江警方获悉后高度重视,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南山派出所主动出击,全力侦查该案。6月6日下午,办案民警经综合分析研判,果敢出击,在韶关曲江某菜市场成功抓获该男子(彭某,34岁)。经审讯,彭某如实供述了其在南郊公交站等公共场所裸露下体的丑恶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彭某已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蜀黍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编辑:何立坚

责编: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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