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4名退役军人获省应急救助资金帮扶

“感谢‘娘家人’给我送来的救助资金,党的恩情让我们全家人终身难忘。”我市首批获得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受助对象彭太阳激动地说。  

近日,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组成的慰问组,到我市首批获得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受助对象彭太阳家中进行走访,通知他所申请的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已拨付到账,同时为他送上了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关怀。  

彭太阳,南雄市油山镇夹河口村委会夹河口村人,1981年10月入伍,目前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仅1649.74元。儿子彭程于2016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肢体二级残疾,需坐轮椅代步,至今未婚;彭太阳妻子因伤心过度致视力二级残疾,两人均无经济来源,目前,其妻子和儿子均申请了低保户,每月领取低保津贴470元,残疾津贴各200元。因当年车祸住院治疗花费30多万元,如今还欠着19万多元的债务,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他于今年1月份向南雄市油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应急救助资金申请材料,经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审批,4月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规定程序将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付给申请人,是韶关市首批获得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受助对象,获得2万元受助资金。  

目前,韶关共有4名困难退役军人获得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其他3名是始兴县太平镇黄志光,获得1万元救助资金;新丰县梅坑镇罗超方和遥田镇潘近明,分别获得1万元和5.77万元。  

据了解,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以下简称救助资金)是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运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及孳息,是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去年1月份印发的《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实施的一个专项救助资金,专门用于帮扶援助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严重生活困难的资金。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廖卓敏 通讯员 邓琴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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