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森林防火培训班

为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提升领导干部森林火灾现场组织指挥和安全处置能力,韶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于近日举办全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森林防火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林业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韶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据介绍,《韶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县、镇级人民政府及重点林区管理机构在预防、扑救、处置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火职责追责情形。培训班还邀请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组成员讲授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扑救与安全避险知识。


(作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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