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明显改善水环境面貌

自4月15日以来,我市开展了今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清理河道2591.2公里,清理漂浮物15761.83吨,明显改善了我市各级河道水环境面貌。  

据悉,我市镇级及以上河流达3632.53公里,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道保洁工作,把清理水浮莲和各类水面漂浮物作为保障行洪畅通、改善城乡水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8年5月,市河长办印发了《韶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日常保洁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推动全市各级河道长期保持干净整洁。

在今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要求,配足配强保洁员、护河员。  

市河长办切实强化监督指导,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全市重点河流级主要支流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市区上游水浮莲点多、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市河长办积极引导,密切加强对市区上游各电站库区水浮莲和垃圾的管控,严格控制向下游排放漂浮物,减轻下游的清理压力,有效避免各种矛盾的产生。同时,主动与周边跨界省市加强沟通协调,指导仁化、翁源、新丰解决与周边省市的各类跨流域涉河问题。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俊 通讯员 刘蔚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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