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三女子因实施婚恋诈骗获刑

想到自己30多岁了还没结婚,廖某有些着急,于是通过相亲方式认识了心仪女子吴某莹。但让廖某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相亲却并非幸福的开始,他所参与的相亲饭局,实为吴某莹等人为实施婚恋诈骗设下的“鸿门宴”。


据悉,2018年,吴某莹、陈某泳、罗某景与杨某(在逃)等四名女子合谋,决定组成骗婚骗钱团伙,利用被害人及其家人急于结婚的心理,通过说媒牵线的方式,让吴某莹以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谈恋爱,并以所谓的当地婚俗习惯为由,骗取被害人大额红包。

同年11月,吴某莹等四人得知被害人廖某急于找对象结婚,便由吴某莹扮演相亲女,陈某泳、罗某景、杨某分别扮演媒婆和吴某莹的表姐等身份,去到约定的翁源县龙仙镇某饭店见面吃饭。期间,吴某莹等人提出当地有一些婚俗习惯,如第一次见面给女方红包必须带“9”、给媒婆的红包必须带“6”等,并以此骗取廖某红包共计3000余元。

此后,吴某莹等人还曾多次以生病、还债、给家人买药买补品等为借口,骗取廖某及其家人大额红包礼金共计23000余元。但廖某均不疑有他,悉数给付。

然而,廖某并非唯一的受害者,同样上当的还有王某。

2019年1月,吴某莹等人故技重施,以上述方式骗取王某红包6690元。

面对廖某、王某再三催婚,吴某莹等人决定“抽身”,并一改往日的热络,任凭廖某、王某怎么打电话、发短信,她们都不回。

至此,廖某、王某终于醒悟,吴某莹与他们的交往并不是真的以结婚为目的,便要求吴某莹等人退还上述钱款。但吴某莹等人不仅迟迟不退还钱款,还“人间蒸发”了。无奈,廖、王二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3月,吴某莹、陈某泳、罗某景等三人被抓获归案。

后翁源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并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莹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将诈骗钱款退赔给二受害者,取得受害者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量刑情节等,法院依法判处吴某莹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罚金6000元至5000元不等。

作者:黄健婷 温菁 朱凯丽 

编辑:刘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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