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王瑞军为韶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5月1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小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平、邓小杰、林岚、梁韶灵、陈曦和秘书长高振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晓勤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伟源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摄 

会议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王瑞军同志为韶关市副市长的议案,审议关于接受殷焕明同志辞去韶关市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关于决定王瑞军为韶关市代理市长的议案。  

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命王瑞军为韶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王瑞军为韶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杨小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王瑞军颁发任命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王瑞军进行了宣誓,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监誓。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方静 特约记者 靳林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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