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始兴法院通知前来缴纳执行款时,被执行人王某不太服气,于是“不按常理出牌”,将5500元执行款兑换成了五大袋的硬币和小额的纸币用以缴纳执行款,想让法院干警和申请执行人挨个清点,以此“出气”。
据悉,王某、林某二人本是始兴县太平镇某村村民,相为邻里、向来和睦。但在2015年3月,其二人因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致林某倒地受伤、牙齿脱落,为此,林某诉至始兴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同年9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林某损失26000余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付清赔偿款,双方关系因此越来越僵。
2016年,林某就该案向始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立案受理以来,执行法官不断努力,通过敦促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及法院强制扣划等方式,成功执行到位21000余元。但此后,因被执行人王某未再继续履行付款义务,且法院经查发现其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王某现在外出务工回来了,家里经济条件明显好转,我想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4月初,林某向法院提供了执行线索。法官知悉后,电话联系王某,确认了林某所说情况属实后,劝导王某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告知其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电话那头的王某似乎有些不服,但听罢还是承诺将主动到法院缴清剩余执行款。
图为兑换成硬币和小额纸币的执行款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前来法院缴纳执行款当日,王某竟将5500元的执行款全部兑换成了硬币和小额的纸币,分装在五个大塑胶袋里,自己一人扛到了法院。“剩余的赔偿款都在这儿了,你们挨个数清楚吧。”“你这是什么意思?这钱我拒绝签收!”这头,王某有些“倔强”,那头,林某十分愤懑。双方矛盾再度被激化。
“王某,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也都一直在做工作,希望缓和你们的关系,但你却通过这种方式闹起了脾气,损耗司法资源,如不予以改正,我们可以对你这种行为进行罚款或拘留。”这头,法官对王某故意刁难法院工作人员和申请执行人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另一头,法官则对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安抚:“林某,王某他确实不对,我们也批评他了,邻里乡亲的,希望您别跟他计较……”
图为林某清点、签收执行款
“对不起,我这么做确实不对,我现在就去把钱给换回来。”经法官悉心劝导,王某认识到了自己意气用事的不对,向法官及林某道歉,将纸币和硬币收回,重新“化零为整”、换成百元大钞。
见王某积极“补救”,林某的不满逐渐消退,欣然签收了该笔赔偿款。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黄健婷 张惠林
编辑:刘璐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