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驾+无证驾驶”,栽了!

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该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前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一名“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的驾驶人。

是日晚9时许,该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市区五里亭桥底红绿灯处采用“快闪式”查酒驾时,对驶来的一辆白色小客车进行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从车内飘出阵阵酒味。执勤民警立即用酒精快速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涉嫌酒驾。

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带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并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进行二次检测核实。经再次检测核实,驾驶人邓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要检查其相关证件时,对方却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

经询问,该驾驶人邓某(男,50岁,韶关乐昌人)对其涉嫌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在去年7月,邓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受到处罚。此次,他一个人在家吃饭时喝了几杯啤酒,还吃了点啤酒鸭,然后就拿了其女婿的车钥匙驾车外出办事。办完事开车回家时被浈江交警查获。他称其当时想着喝酒不多,自己精神状态还可以,不影响开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驾驶人邓某因涉嫌疑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 行为,被浈江警方依法处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孙岳林

编辑:刘璐

责编: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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