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公安局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党建三年“筑基工程”,以有效增强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升公安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引领性。
公安党建三年“筑基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民警、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公安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带头人影响力、党员队伍战斗力,切实把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把韶关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的地区之一、服务市委“坚持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战略部署、推动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市公安局此次部署的党建工作以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确定2018年为“规范化建设年”,年内主要实现“规范公安基层党组织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公安机关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员民警教育管理”三项目标;确定2019年为“组织力提升年”,年内主要完成“加强公安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加强公安党建示范点培育、加强公安党建调研联系点创建”三项任务;确定2020年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年”,年内“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建成20个优秀党支部示范点、设立15个公安党建调研点”,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总支、支部建成达标规范基层党组织。利用三年时间,有序开展公安党建“筑基工程”。
通过三年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抓公安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在公安机关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书记队伍更加过硬,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充分,公安党建与中心任务、队伍建设结合更加紧密。
工作中突出“业务性”,完成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破解外来人口融入本地治理难问题、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等工作任务;突出“规范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突出“引领性”,提升基层组织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加强党建调研联系点创建;突出“全面性”,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强基层党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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