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接受申报 每月最低可获补贴500余元

记者今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开始受理2020年第一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个人每月社保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的标准获得社保补贴,极大地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社保缴费的压力。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为了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而推出的积极就业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和条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每月社保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计算;即使以当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每月补贴金额最低也将超过500元。在补贴期限方面,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例如,大学毕业生刘洋去年毕业后开始自主创业,期间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一直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进行缴费。即每月缴费额度为养老保险584.8元,医疗保险188.8,即个人缴费合计773.6元。补贴额度则为773.6*66.66%=515.68元,个人实际支付仅为257.92元。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管理科科长李剑平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季度向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提交包括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并经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需有申报就业的记录);离校未就业属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材料,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即可。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黄思敏

编辑:刘璐

责编: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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