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对案犯邓某、余某、钟某和邓某初判处两年一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五个月及十一个月有期徒刑。至此,该区警方成功侦破的这起涉枪寻衅滋事案尘埃落定。
据曲江警方通报,3月22日凌晨,曲江区马坝镇发生一起涉枪寻衅滋事案,事主徐某在马坝镇某休闲中心与犯罪嫌疑人邓某、余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随后犯罪嫌疑人邓某、余某等人跟随其到了马坝镇某小区大门口附近,由余某持猎枪向天开枪后逃离现场。接到报案后,曲江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经专案组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案情基本明朗。4月28日,专案组采取统一行动果断收网,在马坝镇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余某和钟某,缴获用于作案的猎枪及猎枪子弹。6月9日,民警结合前期排查的线索,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某蔬菜包装有限公司成功将涉案在逃嫌疑人邓某初抓获。至此,该起涉枪寻衅滋事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已悉数归案。
经办案民警细致走访调查,最终顺利完成了案件的全部核查取证工作,并将该起案件移送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某、余某等4人“借故生非,持凶器恐吓他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邓某等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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