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刚刚召开的韶关市“市树、市花”评选结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香樟(樟树)被评为韶关市“市树”,兰花为韶关市“市花”。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韶关市“市树、市花”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香樟(樟树)为韶关市“市树”,兰花为韶关市“市花”。
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门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市树、市花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动员全市人民积极种植,绿化城乡,美化环境,让市树、市花成为我市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靓丽的城市名片,更好地推动我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廖卓敏 刘楚瑶
图片: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嘉健
编辑:邓婷
责编:曾珍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