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昨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第七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文件稿。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殷焕明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具有韶关特色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运行体系和防疫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发展医疗健康产业。二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力量,推动“1331”三级医院集群发展战略,实施20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改造,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打造粤北医疗高地。三要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医护人员职业保障和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卫生防疫能力。  

会议明确,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2020年全市重点改革任务,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带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效,高质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创新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二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韶关新区管理体制,结合国家公园建设,理顺丹霞山管委会与浈江区、仁化县、市直相关部门权责关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绿色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四要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构建具有韶关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形成崇尚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强大合力。一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二要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形成具有韶关特色的改革案例。三要强化督查落实,以考核倒逼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李方静 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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