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发布】“四个加强”确保校园安全,建立家校、区校联动,做好开学前全面排查工作!

2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学校开学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家校联动、区校联动机制,做到全面排查、信息互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人员居住社区,并通过“四个加强”确保校园安全。

加强人员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即日起到正式开学,各学校必须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卡,落实好每位学生至少14天以上的身体状况摸查,以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排查并登记好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至少14天以上的身体状况,及与家庭成员之外人员接触情况;落实好相关工作人员对校园食堂、安保、宿舍管理、物业管理等与校外交集较多的后勤人员的籍贯、身体健康、兼职等情况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

加强物资筹备,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到位。各学校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筹备好能够保证开学后半个月至一个月的防控疫情所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消毒剂、洗手液、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加强校园环境消杀,确保重点区域消杀工作到位。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课室、功能场室、宿舍、厨房、餐厅、厕所等人员密集且相对封闭的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消毒杀毒工作,为师生返校创造一个清洁、干净、卫生、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加强隔离观察区域(用房)建设,确保隔离观察区域(用房)设立到位。各学校要在开学前按照省有关防疫工作要求,设立与学校规模适应的、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域(用房),并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凡是人员排查不到位、物资筹备不到位、校园环境消杀不到位、隔离观察区域(用房)建设不到位的学校一律不准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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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韶关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的“必备十条”》。分别是:

1. 必须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 必须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3. 必须制定系统实用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 必须制定师生晨午检制度;

5. 必须建立完善防疫形势下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6. 必须建立健全舆情防控机制;

7. 必须做到“四个精准”;

8. 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疫工作后勤保障条件;

9. 必须设立隔离观察区域(用房);

10. 必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纯 通讯员 卢升

编辑:谢馨仪

责编: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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