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为此,很多学生家长对孩子假期和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提出了一些困惑和疑问:开学日期渐渐临近,韶关会不会延迟开学?如果延迟开学,孩子的学业怎么办?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从疫情重点发生地返韶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
针对学生家长的困惑和疑问,市教育局逐一为您释疑解惑并温馨提示如下:
一、开学日期渐渐临近,韶关会不会延迟开学?
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将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要求,明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2月24日前不开学。我市各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会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二、延迟开学期间,孩子的学习怎么办?
请家长放心,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为服务保障防控疫情期间中小学校 “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做了大量工作,教育部正在统筹整合国家、有关地方和学校相关教学资源,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覆盖各地的优质网上教学资源,全力保障教师们在网上教、孩子们在网上学。结合我市学校和家庭实际,有条件的学校和家庭可以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和“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及“学习强国”栏目等网络资源开展学习辅导;不具备网络资源学习的学校和家庭,可以通过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电视频道播出的有关课程和资源进行学习。
三、假期延长,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
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少家庭选择了“宅”在家。延迟开学,“宅”在家的时间就更长了。这段时间其实也是很多平时没有多少时间“陪娃”的家长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增进父母子女感情的好时机。建议家长好好利用这个假期,培养亲子关系,做好亲子学习、亲子阅读,引导孩子热爱祖国、关爱同胞、敬畏自然、关心家人、珍爱生命。防控疫情,也可以成为孩子成长的一堂人生教育课。
四、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已要求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面停止各类线下聚集性的授课活动,并对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检查。为降低感染风险,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为了健康安全,千万不要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如发现有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培训,也欢迎家长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及电话如下:
五、从疫情重点发生地返韶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
疫情发生后,我市及各地发出了疫情防控《倡议书》和《健康告知书》。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请从疫情重点发生地返韶的家长同学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一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到、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并严格按照指引居家隔离,等确认安全后再返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瞒报谎报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大或其他重大损失,您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六、如果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我可以联系谁?
如果您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请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映;若有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学校心理健康老师,联系方式将由班主任老师告知大家。同时,为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您的孩子和同学们的健康,我们需要清楚掌握每位同学的状况。如果老师经常在家长群里要求您填表、报告,甚至拨打您的电话了解孩子的身体、学业和生活情况,请您一定要理解支持、主动配合。不管在前线,还是在后方,都有一群人在默默为大家保驾护航。
七、温馨提示
(一)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各位学生家长请记住,我们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春暖花开之时,我们再相见!
韶关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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