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做好涉黑恶案件侦破攻坚工作。
会议决定,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由市公安机关牵头成立专案组主导侦查,对重特大涉黑案件的主犯、重要骨干以及态度顽固的其他团伙成员等要灵活运用异地羁押、异地审讯等措施,下大力气侦讯突破,努力深挖幕后“黑后台”和“保护伞”。对已启动专案侦查的,要明确各级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为专案责任人,加强办案保障,排除干扰,加快办案进程,确保查深挖透、打击惩处到位,及时形成战果,集中打掉一批黑恶团伙,积极营造强大打击声势。
会议强调,要强化打“伞”打“财”,确保对黑恶势力打深打透打彻底。要把深挖“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协调有关部门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地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要及时收集、固定“保护伞”的犯罪证据,鼓励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发现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要提前商请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介入、同步调查,依法打击处理。发现公职人员涉嫌收受贿赂、渎职失职等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最大限度地排除干扰。特别是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要紧盯不放,务必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不留尾巴。
要建立健全打击“保护伞”工作机制。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形成原因和趋势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机制。要配合人大、政协和组织、民政等部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选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要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各地要全面查清黑恶势力的全部资产,在侦查初期就要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并依法及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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