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至7日在韶关市区召开,会期三天半(不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韶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韶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韶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0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通过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八、票决韶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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